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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【欣赏】送给队长新婚的书法作品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小玉松鼠    时间: 2008-10-25 18:48
标题: 【欣赏】送给队长新婚的书法作品
在这里非常的感谢兰赌赌的爷爷,为阿司匹林/媛媛写的祝福

有幸在第一时间看见作品,马上拍照(拍摄效果不好,请原谅哈)上传给大家欣赏...
在队长的婚礼上,大家会看见作品被装裱在相框的效果...



下面的这个是 李爷爷自己刻的,放在书房外的门框上..
大家猜猜刻的是什么内容

作者: 小玉松鼠    时间: 2008-10-25 18:48
自己的沙发....
作者: 兰赌赌    时间: 2008-10-25 19:57
板凳
作者: 孤城叶枫    时间: 2008-10-25 19:58
地席
作者: 兰赌赌    时间: 2008-10-25 20:07
呵呵,顺便将内容解释一下。最右边一行小字:“啊司媛媛新婚之喜”;中间为主要内容: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寄托众车友对两位新人的祝福;最左边一行小字为时间和落款:“戌子年初冬,喜路车队队友贺”。
作者: 不能没有谁    时间: 2008-10-26 14:56
非常感谢各位,特别应该谢谢赌赌的爷爷,改天一定登门拜谢~~   ~~
随便问一问, 写这张书法是谁的主意?
作者: 不能没有谁    时间: 2008-10-26 14:56
原帖由 孤城叶枫 于 2008-10-25 19:58 发表
地席


除了地席我就想不到其他的铺位了,所以只能和你打个挤了~~
作者: 兰赌赌    时间: 2008-10-26 17:13
原帖由 不能没有谁 于 2008-10-26 14:56 发表
非常感谢各位,特别应该谢谢赌赌的爷爷,改天一定登门拜谢~~   ~~
随便问一问, 写这张书法是谁的主意?


难道你那天没有和我们开会?大家的主意都嘛```
作者: 孤城叶枫    时间: 2008-10-26 18:45
还有就是 大家的手印盖不成了 只有阿司牺牲下了~~~~~~
盖他身上

好主意..
那天带上印泥,大家在队长身上签名...特别有纪念意义哈

[ 本帖最后由 小玉松鼠 于 2008-10-27 00:52 编辑 ]
作者: 不能没有谁    时间: 2008-10-26 20:56
原帖由 兰赌赌 于 2008-10-26 17:13 发表


难道你那天没有和我们开会?大家的主意都嘛```


我的意思是说,这个想法肯定是有一个人第一次提出来撒~
作者: 不能没有谁    时间: 2008-10-26 20:57
原帖由 孤城叶枫 于 2008-10-26 18:45 发表
还有就是 大家的手印盖不成了 只有阿司牺牲下了~~~~~~
盖他身上


你太有材鸟~~
作者: 雨渡飞虹    时间: 2008-10-26 21:58
都督,是不是必须结婚才能得到老前辈的墨宝啊???实在不行,都督这个书法世家晚辈的墨迹,拿来换一顿酒喝应该没问题嘛
作者: 小玉松鼠    时间: 2008-10-27 00:53
原帖由 不能没有谁 于 2008-10-26 20:56 发表


我的意思是说,这个想法肯定是有一个人第一次提出来撒~


好像是我提出的哈....
作者: 孤城叶枫    时间: 2008-10-27 08:24
天将降大任于阿司也, 必先~~~~~~~~~~~~~~~
作者: 兰赌赌    时间: 2008-10-27 08:54
原帖由 雨渡飞虹 于 2008-10-26 21:58 发表
都督,是不是必须结婚才能得到老前辈的墨宝啊???实在不行,都督这个书法世家晚辈的墨迹,拿来换一顿酒喝应该没问题嘛


呵呵 什么墨宝啊。我的字很差的,不要这样说哈。我不喜欢写字的````
作者: 不能没有谁    时间: 2008-10-27 22:51
原帖由 孤城叶枫 于 2008-10-27 08:24 发表
天将降大任于阿司也, 必先~~~~~~~~~~~~~~~


必先在脸上盖章??
作者: 知鱼    时间: 2008-10-28 10:53
 
  书法是由松鼠提议,后作者与装裱是大家商议而成。因前两年有朋友结婚时,本人曾赠与书法:执子之手,与子携老作品一幅。所以就建议以此为书来祝贺阿司婚礼,随时鞭策队长做一个好男人。
作者: 知鱼    时间: 2008-10-28 12:53

  敢问小兰爷爷书法篆刻那幅作品内容是什么?
作者: 孤城叶枫    时间: 2008-10-28 18:13
队长是不需要鞭策的 就好象骑车一样 可以理解队长压尾巴 也可以理解为队长在鞭策我门
作者: 自由使者    时间: 2008-10-29 10:35
顶一个
作者: 知鱼    时间: 2008-10-29 10:38

 自由,你不能一天到晚老是“顶”,好久你还是“弄”一下噢?
作者: 自由使者    时间: 2008-10-29 19:10
我的字太差,不敢卖弄哈!
作者: 孤城叶枫    时间: 2008-10-29 20:42
呵呵 重点在写 而不是写出的作品
作者: 不能没有谁    时间: 2008-10-29 20:56
原帖由 知鱼 于 2008-10-28 10:53 发表
 
  书法是由松鼠提议,后作者与装裱是大家商议而成。因前两年有朋友结婚时,本人曾赠与书法:执子之手,与子携老作品一幅。所以就建议以此为书来祝贺阿司婚礼,随时鞭策队长做一个好男人。


有道理~
作者: 不能没有谁    时间: 2008-10-29 20:57
原帖由 孤城叶枫 于 2008-10-28 18:13 发表
队长是不需要鞭策的 就好象骑车一样 可以理解队长压尾巴 也可以理解为队长在鞭策我门


下次骑行时发根皮鞭给我~ 谢谢~~
作者: 兰赌赌    时间: 2008-10-29 22:14
原帖由 知鱼 于 2008-10-28 12:53 发表

  敢问小兰爷爷书法篆刻那幅作品内容是什么?


哦  那个是老人家挂在他的书房门上的小扁:“幽谷斋”。
作者: 小玉松鼠    时间: 2008-10-29 22:37
原帖由 不能没有谁 于 2008-10-29 20:57 发表


下次骑行时发根皮鞭给我~ 谢谢~~

好啊,我负责提供制作皮鞭哈...是否皮鞭上面还需要带刺的??
作者: 孤城叶枫    时间: 2008-10-29 22:47
原帖由 小玉松鼠 于 2008-10-29 22:37 发表

好啊,我负责提供制作皮鞭哈...是否皮鞭上面还需要带刺的??

其实那个皮鞭是阿司拿来拉象我这样骑不动人的 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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